综合素质测评由四项改为五项
作为我省首批国家级课改实验区,义乌市今年的中考方案再次受到了人们的关注。记者昨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义乌高中招生政策日前已经确定,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仍将作为高中招生的重要条件,其中的评比项目进一步细化。
项目更细化 突出公正性
今年义乌中考方案中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由去年的四项增加到五项,其中原实践与创新一项分解为实践与探究和科技与创新两项。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实践与探究”、“科技与创新”、“审美与表现”、“运动和健康”等五个方面。综合素质评价评定将于4月开始,5月20日前完成。
为保障综合素质评价有效顺利进行,义乌将成立“市、校、班”三级评价组织机构,其中校级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人数不少于9人,由校长、政教主任、教导主任、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班级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小组成员由学生在班级中民主推选,人数不少于7人,以完成学生的自评和同学互评工作。
综合素质评定由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学校评定几个方面构成,评定过程先由学生根据学校提供的评定细则自我评定,再由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进行同学互评,学校根据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并综合学生成长档案袋记录内容、举证材料,确定学生综合素质等第,测评等第分A(优良)、P(合格)、E(待合格)三等。其中A等人选必须在P等学生中评定。学校对A等学生张榜公示5天。
某些单项不享受A等待遇
据了解,在“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模块中、“××单项积极分子”、“××进步奖”不作为直接评为A等条件,义乌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在此模块中规定,学生初中阶段有两次及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种荣誉称号或受表彰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且该模块中所有评价内容都为A等的可定为该模块为A等(优良)。但荣誉称号或受表彰应该是学校有文件规定的综合性项目,单项积极分子不在此列。
“实践与探究”模块中,符合P等条件,学生在初中阶段获县级及以上信息技术类比赛一、二、三等奖或省级技术等级考核二级及以上条件的可评为A等。
“科技与创新”模块中,符合P等条件,获县(市)级及以上“科技与创新”比赛、“三模”比赛(含省组织的“我爱祖国海疆”航模信息网络通讯赛)、无线电测向比赛一、二、三等奖可在该模块中评为A等。
符合P等条件,在初中阶段参加义乌市级及以上美术、音乐个人项目或团体项目一、二、三等奖,或初中阶段获得“省艺术特长测试”A、B级证书的学生可在“审美与表现”模块中评为A等。
符合P等条件,初中阶段参加县(市)级比赛获单项、集体项目前6名或初三学年参加过县(市)级及以上级别田径、球类比赛;体育测试成绩总分17分及以上的学生符合其中之一就可评为“运动与健康”A等。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义乌作为我省首批国家级课改实验区,在我市率先实行了将综合素质测评作为初升高的重要依据的升学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也为今年我市婺城区(含开发区)、金东区、东阳市、兰溪市、永康市等五个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的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借鉴。目前,我市2006年的中考改革方案在征求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后,也已基本确定,将在近期向社会公布。